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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提交的材料

来源:勉叠教育


本文讲述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办理灵活就业备案后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需满足年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同时,在办理灵活就业备案后,失业人员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分析

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失业前,其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备案的,从次月起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结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需满足三个条件。首先,在失业前,其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其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最后,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从次月起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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